場區布置:現場施工總體規劃布置應遵循合理使用場地,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等基本原則。分區布置,應滿足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及環境保護要求。
施工生產區域宜實行封閉管理,主要進出口處應設有明顯的施工警示標志和安全文明生產規定、禁令,與施工無關的人員、設備不應進入封閉作業區。在危險作業場所應設有事故報警及緊急疏散通道設施。
施工設施的設置應符合防汛、防火、防砸、防風、防雷及職業衛生等要求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晰,穩固整齊,并保持通道通暢。
作業場所應保持整潔、無積水;排水管、溝應保持暢通,施工作業面應做到工完場清。
施工現場的井、洞、坑、溝、口等危險處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應采取加蓋板或設置圍欄等防護措施。
基本規定
(1)臨時建筑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臨時建筑的施工安裝、拆卸或拆除應編制施工方案,并應由專業人員施工、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2)臨時建筑建設場地應具備路通、水通、電通、訊通和平整的條件。
臨時建筑、施工現場、道路及其他設施的布置應符合消防、衛生、環保和節約用地的有關要求。
(3)臨時建筑層數不宜超過兩層。
(4)臨時建筑設計使用年限應為5年。
(5)臨時建筑結構選型應遵循可循環利用的原則,并應根據地理環境、使用功能、荷載特點、材料供應和施工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
(6)臨時建筑嚴禁采用鋼管、毛竹、三合板、石棉瓦等搭設簡易的臨時建筑物;嚴禁將夾芯板作為活動房的豎向承重構件使用。
(7)臨時建筑所采用的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其品種、規格、性能等應滿足設計要求并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不得使用已被國家淘汰的產品。
(8)活動房主要承重構件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小于20年,并應有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標志。活動房構件的周轉使用次數不宜超過10次,累計使用年限不宜超過20年。當周轉使用次數超過10次或者累計使用年限超過20年時,應進行質量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9)臨時建筑應根據當地氣候條件,采取抵抗風、雪、雨、雷等自然災害的措施。
現場布置準則
生產、生活、辦公區和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布置
(1)與工程施工順序和施工方法相適應。
(2)選址地質穩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脅。
(3)交通道路暢通,區域道路宜避免與施工主干線交叉。
(4)生產車間,生活、辦公房屋,倉庫的間距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5)危險化學品倉庫應遠離其他區布置。
(6)辦公用房、宿舍宜采用活動房,圍擋宜選用彩鋼板。
(7)臨時建筑地面應采取防水、防潮、防蟲等措施,且應至少高出室外地面150mm、臨時建筑周邊應排水通暢、無積水。
混凝土、砂石料等輔助生產系統和制作加工維修廠、車間的布置
(1)單獨布置,基礎穩固,交通方便、暢通。
(2)應設置處理廢水、粉塵等污染的設施。
(3)應減少因施工生產產生的噪聲對生活區、辦公區的干擾。
生產區倉庫、堆料場布置
(1)單獨設置并靠近所服務的對象區域,進出交通通暢。
(2)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倉儲所應符合有關安全的要求。
(3)應有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
生活區布置
(1)噪聲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表 生產性噪聲傳播至非噪聲作業地點噪聲聲級的限值
(2)大氣環境質量不應低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0)級標準。
(3)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
現場值班房、移動式工具房、抽水房、空壓機房、電工值班房等
(1)值班房搭設應避開可能墜落物區域,特殊情況無法避開時,房頂應設置有效的隔離防護層。
(2)值班房高處臨邊位置應設有防護欄桿。
(3)移動式工具房應設有四個經過驗算的吊環。
(4)配備有滅火裝置或滅火器材。
施工設備、材料擺放要求
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晰、穩固擺放,并保持通道暢通。施工生產區應按消防的有關規定,設置相應消防池、消防栓、水管等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施工區內起重設施、施工機械、移動式電焊機及工具房、水泵房、空壓機房、電工值班房等布置應符合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要求。
1.材料管理
(1)建筑草料、構件、料具應按總平面布局進行碼放。
(2)材料應碼放整齊,并應標明名稱、規格等。
(3)施工現場材料碼放應采取防火、防銹蝕、防雨等措施。
(4)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應采用器具或管道運輸,嚴禁隨意拋擲。
(5)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儲藏在專用庫房內,并應制定防火措施。
2.施工設備
(1)施工機械設備停放場地應平整、清潔、無障礙物,排水渠道暢通,無積水。
(2)室外施工機械設備固定停放點應搭設防曬、防雨、防火的遮棚和相應的消防器材。
(3)施工機械設備應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擺設,不得任意占場地道路;做到擺放整齊、進出有序、機體清潔、防護良好。
(4)施工單位現場的木加工、鋼筋加工、混凝土加工場所及卷揚機械、空氣壓縮機必須搭設防砸、防雨棚。
施工供風
1.空氣壓縮機站布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1)空氣壓縮機站(房)應選擇在基巖或土質堅硬的地點,應遠離散發爆炸性、腐蝕性、有毒氣體,產生粉塵的場所和生活區。
(2)機房內壁和屋頂宜采用吸聲材料,機房內噪聲不得超過85db(a)。
(3)機房應寬敞明亮,并設有排風、降溫設施,處于寒冷地區的空氣壓縮機站機房,還應設有取暖設備。
(4)機組之間應有足夠的寬度,不宜少于2.50m~3.00m,機組與墻面距離不應小于2.50m。
(5)配有適量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6)冷卻水池周圍設有防護欄桿。
(7)維修平臺和電動機坑的周圍應設有防護欄桿,欄桿下部應設防護網或板,地溝應鋪設蓋板。
(8)設廢油收集溝。
2.儲氣罐安裝運行應符合以下規定:
(1)儲氣罐必須設置壓力表、安全閥、調壓裝置等安全裝置,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檢驗和標定。儲氣罐應定期檢驗和進行壓力試驗。
(2)應安裝在機房外,且距離機房不小于3.00m。
(3)安全閥全開時的通氣量應大于空壓機排氣量。
(4)罐與供氣總管之間應裝設切斷閥門。
施工供水
(1)施工供水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標準。
(2)水泵站(房)應符合以下要求:基礎穩固、岸坡穩定,水泵機組應設有專門的值班工作房,配備有防洪器材與救生衣等救生裝備,機組間距應不少于0.80m,泵房門應朝外開。
(3)纜車式泵站卷揚機牽引設施應固定牢固,臺車升降應設有限位裝置,取水位置應有明顯安全警示標志。
(4)浮船式泵站,必須采取躉船錨固措施,船上設有航標燈或信號燈。汛期應監視水情和調整纜繩和輸水管。
(5)蓄水池的布設應符合以下要求:地基穩固、邊坡穩定、排水排污暢通——設有指示燈、報警器等極限水位警示連鎖裝置——水池和池間通道的邊緣設有鋼防護欄桿——在寒冷地區應有防凍設施。
(6)供水消毒設施場所,應設有緊急處理的中和水池,配備防毒器具。
(7)給、排水管路采用柔性材料時應有防脫、防爆等措施。
配電線路
施工現場配電線路路徑選擇應符合以下規定:
(1)應結合施工現場規劃及布局,在滿足安舍要求的條件下,方便線路敷設、接引及維護;
(2)應避開過熱、腐蝕以及儲存易燃、易爆物的倉庫等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區域;
(3)宜避開易遭受機械性外力的交通、吊裝、挖掘作業頻繁場所以及河道、低洼、易受雨水沖刷的地段;
(4)不應跨越在建工程、腳手架、臨時建筑物。
施工照明
(1)現場照明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對需要大面積照明的產所,宜采用高壓汞等。高壓鈉燈或混光用的鹵鎢燈。照明器具選擇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②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應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應采用防塵型照明器。
④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應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防爆照明器。
⑤在振動較大的場所,應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應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2)地下工程作業、夜間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等場所,應設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并應裝設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
(3)攜帶式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引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電纜或塑料護套軟線。其中綠/黃雙色線作保護零線用,中間不應有接頭,長度不超過3m,電源插銷應選用有接地觸頭的插銷。
(4)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①地下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且燈具距離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
②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24v。
③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12v。
通訊設施
(1)有線廣播線路應采用雙線回路,廣播網的用戶線電壓宜采用30v。通信明線線路不應與電力線路同桿架設。廣播明線與低壓電力線同桿架設時,電力線電壓不應超過380v,廣播線應設在電力線下面,其間距不應小于1.5m,線位的確定應考慮安裝和維護方便。廣播明線與通信線纜同桿時,廣播線應在通信電纜的上面,其間距不應小于0.6m,且通信電纜每隔200m左右接地一次。架空廣播明線引入室內或與電纜相連接時,應加裝保護設備。
(2)無線電通信應注意通信設備的頻帶、功率等有關數據指標是否符合當地無線電管理體系的要求。
(3)特殊施工部位的安全要求:爆破部位的通信線不應靠近爆破引爆線——廊道部位的通信線應注意線路的防潮——纜機部位的通信線應注意線路的折彎移動和線路屏蔽——高架部位的通信線應注意線路的途中固定不應過疏。